| 发布日期: 2008-07-17 | 小 | 中 | 大 |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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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个别媒体误读误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含兴奋剂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虚假报道称“一些常用的含兴奋剂药品在奥运期间被禁止销售”,误导消费者。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提示,标示为“运动员慎用”的含兴奋剂药品,从未禁止销售。零售药店销售此类药品时,按现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执行,保证老百姓的用药方便和安全。 有关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的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知识咨询,请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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