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内容

发布日期: 2008-04-11 | | 【关闭窗口】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日前召开的2008年全国卫生监督会议上指出,卫生监督是公共卫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研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及配套文件时,应当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纳入总体框架,在制定2020健康中国战略规划时,也要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当前,卫生监督承担着食品、职业、放射、环境、学校等五大卫生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同时还担负着传染病防治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执业活动监督等医疗卫生监督职责。目前,全国98%%以上的市和94%%以上的县建立了卫生监督机构,2007年,卫生监督员近10万人,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牵头完成了餐馆消费安全整治任务,完善扩大全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等各项重点工作中,卫生监督执法的社会形象逐步树立。

从整体情况看,卫生监督体制改革面临矛盾和问题,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备受关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农民工卫生面临新情况、新挑战,医疗服务秩序和血液安全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这些都关系到民生和社会稳定。

按照刚刚公布的国务机构改革方案,卫生部要承担起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重大案件查处的组织责任,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涉及面将更广,责任更大,必将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陈竺表示,将按照国务院机构调整后赋予的职责,加强能力建设,稳进推动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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