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等10市为新农合试点

发布日期: 2008-09-10 | | 【关闭窗口】

卫生部近日确定浙江省舟山市等15省(区、市)的10市(地、州)23县(市、区),为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试点重点联系地区。

据悉,卫生部新农合技术指导组专家相应开展以地市级为统筹层次、大病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3项试点课题研究,以课题形式带动和促进试点工作的开展。通过跟踪指导和课题研究,及时发现和总结成功经验,探索规律,完善制度。卫生部将加强调研和指导,适时组织对3项试点的专题督导、研讨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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