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2008-09-10 | 小 | 中 | 大 |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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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含有化学合成药物“西布曲明”,卫生部日前撤销了“阳光塑身牌减肥胶囊”和“卡尔美牌卡尔美减肥胶囊”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局的监督检查结果,云南天恒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阳光塑身牌减肥胶囊”(生产批号为20060220/060201A-0120)、海南生福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尔美牌卡尔美减肥胶囊”(生产批号为20060306/060301)中含有“西布曲明”成分,并已经有关单位检验证实。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卫生部还对上述两种保健食品进行了重新审查。经审查,确认上述两种保健食品中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化学合成药物“西布曲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第十条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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